西安未央法院 | 释法明理 “三步走”工作法巧解二手房“跳单”纠纷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5 18:27:00    

“感谢法官主持调解,这个结果公平合理,我非常满意!”在西安未央法院未央宫人民法庭调解室内,某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握着栾帅法官的手,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近日,西安未央宫人民法庭适用释法明理“三步走”工作法,通过“情、理、法”相融合的方式,妥善化解了一起二手房“跳单”纠纷案件,既为双方当事人解开了“法结”,又化解了“心结”。

老调解员的 “掏心窝子话”

该案原告系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公司,被告将其欲出售的房屋在原告公司合作平台上进行了登记,虽双方未签订独家代理协议,但原告工作人员先后完成了带客户A看房、约谈、询价、签约准备等服务工作,就在交易即将达成之际,买卖双方却通过另一家佣金更低的中介机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未央宫人民法庭收到案件后,便安排了“乡贤调解团”成员老周,这位有着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和深厚群众基础的“金牌和事佬”上场,在“释法明理室”开展先行调解。“咱们今天能坐在这儿,说明事情还有商量余地。”老周用带着乡音的普通话缓缓开口,“我在社区工作这些年,见过不少这样的纠纷。说到底啊,都是诚信二字……”

老周一边指导双方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案例库一体机”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类似案例,一边运用“四讲清”方法耐心开展调解,即:首先讲清事理,详细梳理原告员工提供带看、约谈、询价、签约准备等服务事实;其次讲清法理,用通俗语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65条关于“跳单”的规定;再者讲清情理,帮助被告意识到诚信交易的重要性;最后讲清文理,引用相关典型案例、示范判决讲明白类似案件的裁判情况。虽然这次调解未能当场达成一致,但为后续化解矛盾奠定了重要基础。

法官的 “敞亮明白账”

庭审中,栾帅法官采取“精准释法+类案引导”的方式开展释法明理工作,首先明确了案件争议焦点:“本案关键在于‘跳单’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65条规定,需要同时满足三个要件……”

在举证质证环节,栾帅以抽丝剥茧的方式层层推进审理,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看房、约谈、询价、签约准备工作等关键证据展开质证,并适时穿插类案裁判情况进行对照分析,开展庭中释法,促使双方当事人对各自的责任义务、案件审理结果形成了立体认知及判断。

旁听席上,老周一边旁听案件,一边认真记录,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为案件“量体裁衣”拟定调解方案,助力实现庭后调解的无缝衔接。“我们会充分发挥审判团队的专业优势,通过分工协作实现释法明理效果的倍增。这种循序渐进、有的放矢的审理方式,为纠纷的实质化解奠定了坚实基础。”栾帅介绍道。

庭审后的 “解扣儿时刻”

庭审结束后,栾帅法官团队与老周通过对案件争议焦点、证据效力及当事人诉求的精准研判,制定了“法律评价+情理疏导”的双轨调解方案:法官侧重从举证责任分配、法律适用等专业角度厘清是非曲直,调解员则着力消弭当事人心理隔阂,运用“最后一劝”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3000元,双方就本案再无纷争。

在不久后召开的“人民调解我来讲”大课堂上,老周分享了自己的办案心得:“无论是通过‘最后一劝’达成调解还是协助法官开展‘判后答疑’都是法官和调解员一起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以让人民群众感觉得到的方式,传递司法公正。”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存在类型化差异。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确实能够通过“最后一劝”实现纠纷的实质化解。”未央宫人民法庭庭长王峥伟表示,“但对于那些法律关系复杂或当事人存在认知局限的案件,还需要继续开展判后答疑工作,比如通过制作《判后答疑告知书》、有针对性地召开答疑会等方式,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要旨,既保障司法权威,又提升司法公信力。”

未央宫人民法庭创新构建的释法明理“三步走”工作法,通过分层递进的解纷方式,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三治融合”理念有机结合,既开展了“全流程释法明理”又促进了专业化治理,有助于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推动实现了“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前端”的治理效果。


作者:栾 帅、廖 艳

编辑:侯宜均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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