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漂流遭男子高压水枪攻击致失明,多方最新回应
2025-06-11 12:48:00
据扬子晚报报道,6月9日,一女子在社交媒体网站发帖称,她在景区玩漂流时,被人用高压水枪打伤一只眼睛,现在发帖寻找目击证人。
▲女子在社交媒体网站发帖寻找目击证人
受伤女子称,6月7日14点左右到达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齐鲁嵩山峡谷漂流游玩,14点50分左右在中途停船的节点下来买东西,上船后工作人员已经准备开船,突然被一群人恶意拖拽到岸边,近距离用高压水枪向她打来,“我被很大的冲击力压住,抱住头蹲着,当时水枪弄得我后背还有侧脸很痛。”
女子表示当时她大声制止,一名男子又二次用高压水枪向她攻击。“强大的冲击力导致我的右眼瞬间失明。”她说当时报了警,而肇事者对她进行辱骂和恐吓之后逃走。
6月10日,受伤女子表示,目前自己正积极配合医生治疗,眼睛正在恢复中,“但可能不再像以前一样看东西那么清晰,会有一些后遗症等。”
6月10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致电齐鲁嵩山峡谷漂流景区,工作人员回应,景区目前正常营业中,工作日下午3点停止检票,周末运营时间会延长。
对于女孩受伤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清楚此事进展。但她对游客携带高压水枪进行了回应。“我们的游客须知上,写明不允许携带和使用高压水枪。每位游客在登船之前,都会看得到。”
记者在网上查阅景区的“温馨提示”,并没有发现对于“高压水枪”禁用的提示。有位游客对游玩体验的评价是“有些游客泼起水来不分轻重,船上有小孩子也一直泼人家,尤其是到终点后把别人的船拖到岸边疯狂泼水,泼得人家都喘不过气了,景区的工作人员也不管。”
据红星新闻报道,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旅局工作人员表示,当地公安部门已介入处理此事。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谢博洪律师告诉记者,若女子所述情况系事实,涉事男子强行拖拽其到岸边,并不顾女子阻止近距离用水枪对着女子眼睛喷射,涉事男子的行为可定性为故意伤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有关规定,根据女子眼球损伤结果鉴定结果,若达到重伤程度,则构成犯罪,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此外,谢博洪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
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涉事男子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以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漂流管理方若未尽保障游客人身安全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将承担部分赔偿义务。
眼科医生:女生伤情需等积血吸收后 才能进一步评估
“创伤性前房积血,是眼部常见的外伤。前房是眼球前段,前房积血后,光路就射不进去,因此目前女孩应该是看不见的。”成都都江堰市人民医院眼科副主任杨莉介绍,被高压水枪强力射击后,如果出血多,就会如女孩所说,“一下就黑了,看不见了”。
目前需要等积血被吸收后,进行眼底检查,才能评估伤情。如果眼底和视网膜没有问题,那么预后还是比较理想。如果眼底有挫伤,或者视网膜有脱离,这种问题就比较大。另外如果眼压高激发青光眼,也需要特别处理。目前,女孩需要静卧或者半卧位休养。
主编 | 杨公元
监审 | 宋锦峰
来源 | 综合新京报、中国青年报、扬子晚报、红星新闻、@应急管理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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