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齐发声,释放金融科技政策重要信号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3 14:26:00    

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以及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5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集体发声,释放金融科技政策重要信号。

其中,科技部将进一步细化构建科技金融体制任务分工,适时推出“创新积分制”升级版2.0;央行将重点支持排名靠前、投资经验丰富的头部股权投资机构发行债券;金融监管总局近期还会批复第三批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金额600亿元;证监会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企业适用“绿色通道”政策。

科技部:进一步细化构建科技金融体制任务分工

科技部副部长邱勇表示,近期七部门发布的《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下称《政策举措》)是一项实现科技和金融“双向奔赴”的基础性、引领性制度安排。科技部将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实施节点,与有关部门一道,积极推动《政策举措》的落地实施和尽早见效,努力健全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

邱勇表示,发展科技金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协同发力。《政策举措》要求强化科金协同、央地联动,所谓科金协同就是科技部门和金融部门协同,所谓央地联动就是中央和地方的联动。具体包括: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开展区域创新实践,以及“股债贷保投”等多种金融工具的综合运用等。在投入方式上,强调从“财政思维”转向“金融思维”,发挥财税政策对金融投资的引导激励作用。

邱勇还表示,要着力突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瓶颈问题。通过实施科技创新再贷款、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发展创业投资,丰富科技保险产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功能等,显著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获得感、适配度和便捷性,特别是降低融资成本。

此外,科技部还将进一步优化“创新积分制”核心指标。在推广应用的基础上,适时推出“创新积分制”升级版2.0,让它更精准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画像”。在科技金融重点地区开展“创新积分制”数智底座建设,以高质量数据和人工智能算法赋能创新积分评价。

央行:重点支持头部股权投资机构发行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表示,股权投资结构是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重要力量,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股权投资机构本身是轻资产的,长投资周期的,靠自身发债融资期限比较短,而且融资成本也比较高。债券市场科技板将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通过担保增信、直接投资等方式,同时也加强与地方政府、市场增信机构合作,共同分担债券投资人的违约损失风险,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行低成本、长期限的科创债券。

朱鹤新表示,建设债券市场的“科技板”,也是支持科技发展的一项创新性举措。把发展股权融资、壮大耐心资本作为重中之重,促进创投行业“募投管退”的循环,解决这类机构的募资难问题,这是一个亮点,也是一个创新点。

朱鹤新表示,要提升科技贷款的投放强度和服务能力,这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规模上要更有力度,人民银行已经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规模由5000亿元提升到8000亿元,同时下调再贷款利率,由1.75%下调到1.5%,其目的还是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研发创新和设备更新提供更大力度、更加精准的贷款支持。

第二体现在服务上要更有温度,推动银行深化科技信贷服务能力的建设,在内部管理、人才建设、风险评估、产品服务等方面构建专项机制,匹配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提升服务覆盖面,让更多中小科技企业获得优质的信贷服务。

金融监管总局:推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向科技领域倾斜

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表示,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金融4项试点,主要是为了让科技企业获得更多的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支持。第一个试点是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试点范围从上海扩大到全国18个城市及其所在省份,目前签约意向金额突破3800亿元。

第二个试点是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前期最早一批是500亿元,第二批试点1120亿元,近期还会批复第三批600亿元试点规模,三批合计将达到2220亿元。

第三个试点是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允许部分银行在18个城市开展试点,将并购贷款的期限从7年延长到10年,贷款占并购资金的比例从原来的60%提高到80%,目前所有的试点银行都已经全面落地。

第四个试点是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推进试点,主要是解决知识产权登记、评估、处置等方面的难题。

郭武平表示,金融监管总局还将推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向科技领域倾斜对接帮扶资源,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在绩效考核、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面给予倾斜,并在尽职免责方面实行差异化的监管要求。

郭武平还表示,将加强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建设。支持银行综合运用科技企业创新积分等多方面信息,提升科技型企业首贷率。规范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独立有效开展信贷评审,探索和完善“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对于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流动资金贷款,允许银行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达到五年。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风险保障。

证监会: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企业适用“绿色通道”政策

在精准支持“硬科技”企业上市方面,中国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严伯进表示,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有机结合,更加精准识别、筛选优质的科技企业,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企业适用“绿色通道”政策。针对科技企业的特点,用好用足现有制度,更大力度支持优质的未盈利科技企业上市,积极稳妥推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新的案例落地。

严伯进表示,证监会坚定不移地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力支持科技企业用好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截至今年4月底,已经完成了242家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备案,这当中有83家为科技企业,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先进制造等领域。证监会将会同跨部门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利用境内境外资本市场规范发展,为科技企业境外上市提供更加透明、高效、可预期的监管环境。

严伯进表示,将持续完善交易所债券市场品种结构,大力推动科创债、绿色债等创新品种的发展。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债券融资,鼓励有关机构为科技企业发行科创债提供增信支持。

在持续优化科技企业境内上市的环境方面,严伯进表示,实施更加灵活精准的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机制,把握好新股发行的节奏和规模,健全投资与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持续深化科创板、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继续发挥好创新试点相关制度的功能,支持优质的红筹科技企业回归境内上市。

本文源自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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