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发审效率同时如何衔接好现行机制?预先审阅规则发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3 18:58:00    

中经实习记者 孙汝祥 记者 夏欣 北京报道

7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交所表示,所谓预先审阅,是指上交所在发行人正式申报IPO前,对其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按照审核要求进行把关的一种服务。上交所通过预先审阅,督促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提高IPO申报文件质量,促进审核效率提升。此外,上交所还将做好预先审阅机制与现行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机制的衔接。

投行人士认为,预先审阅机制既优化了审核资源配置效率,也强化了风险防控,体现了监管层在支持“硬科技”与保护投资者之间的平衡。

优化审核资源配置效率

今年6月1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以下简称“《科创板意见》”),提出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

上交所在《指引》起草说明中指出,上交所自科创板开板之初即建立了IPO咨询沟通制度。从实践效果来看,IPO申报前咨询沟通制度对于企业降低上市筹备成本、提高发行上市可预期性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更好帮助优质科技型企业减轻因过早披露业务技术信息、上市计划,可能对其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上交所借鉴境外市场经验,在科创板试点引入预先审阅制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正式申报IPO前向上交所申请对其申报文件开展预先审阅。上交所通过预先审阅,督促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提高IPO申报文件质量,促进审核效率提升。

对于预先审阅,投行及投资机构人士皆予以肯定评价。

招商证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刘杰表示,预先审阅如果执行效果到位,也将实际上帮助优质科创企业减少正式审核程序中的负担。

“试点引入IPO预先审阅机制,既优化了审核资源配置效率,也强化了风险防控,体现了监管层在支持‘硬科技’与保护投资者之间的平衡。”国泰海通证券业务总监、投行委总裁郁伟君如是说。

达晨财智业务合伙人刘济帆亦认为,引入预先审阅机制等举措,以提高正式申报质量和审核效率,使科创板制度更具中国特色和国际竞争力。

如何与现行发审机制衔接?

作为一项重要改革创新,预先审阅机制如何与现行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机制做好衔接?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是充分参考境外市场经验,进一步提升上交所预沟通服务质效乃至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整体质效的重要创新。为切实把好事办好,上交所将重点从4个方面着手,做好预先审阅机制与现行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机制的衔接。

一是准确把握适用情形。《科创板意见》和《指引》规定了科技型企业申请预先审阅的要求,突出“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者符合其他特定情形”,“因过早披露业务技术信息、上市计划可能对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确有必要”。发行人申请预先审阅时,需要充分说明申请的必要性;上交所将严格按照规则规定,对发行人的申请进行把关。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需要说明的是,预先审阅机制建立后,现有发行上市审核业务咨询沟通机制将继续发挥作用。发行人对能否适用预先审阅有疑问的,可以在提交预先审阅申请前向上交所咨询沟通。

二是推动提高申请文件质量。为了协同发力、共同提高预先审阅工作质量,发行人应参照相关规定,高质量准备和提交预先审阅申请文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需要强调的是,发行人和保荐人提交预先审阅申请文件前,也需要参照IPO正式申报的要求,履行保荐人质控、内核会议等内部程序,取得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的辅导验收文件,财务数据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三是规范预先审阅程序。上交所将严格参照正式审核程序开展审阅工作,向发行人和保荐人反馈审阅意见。上交所的审阅意见不构成对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预先确认。通过预先审阅的科技型企业正式提交IPO申报的,上交所将落实《科创板意见》的要求加快推进审核程序。

四是加强信息披露管理。预先审阅期间,相关申请文件、预先审阅过程、结果等不对外公开。发行人正式申报受理当日,需在上交所网站披露预先审阅阶段的问询和回复文件,自觉接受市场监督。相关文件需与招股说明书等保持一致,更新至最新的财报基准日。如果预先审阅阶段的问询和回复文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的,发行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豁免披露。

(编辑:夏欣 审核:何莎莎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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