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五年社保怎么办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1:13:11    

在深圳缴纳社保五年后,如果想要继续缴纳或满足特定条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延缴

深户人员:如果最后参保地在广东省,或在广东省外每个参保地缴费均不满十年,可以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申请在深圳延缴。

广东省内非深户人员:如果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有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以上,可以申请在深圳延缴。

广东省外户籍人员:如果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广东省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满10年,可以申请在深圳延缴。

港澳台人员:如果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是深圳,可自愿选择深圳市作为继续缴费地申请延缴。

一次性缴清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且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至满15年。

转为个人缴纳

如果离职或公司不再缴纳社保,个人可以自行到社保局办理社保缴纳手续,或者由新单位继续缴纳。

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离开深圳时,可以将社保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地或居住地,需要携带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建议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社保缴纳方式,确保社保权益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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