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交加!刚刚!通州发布大风蓝色预警
2025-05-08 22:09:00
关于如何领取暂缓就业的报到证,以下是详细步骤:
在7月1日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直接在网上报送相关信息,7月上旬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在7月1日以后至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统一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在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后: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按照暂缓就业协议中相关条款办理。
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函自行到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或回生源地未就业:凭暂缓就业协议书自行到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考研升学: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录取通知书自行到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出国留学: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出国签证自行到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的户口保留在原所在地,党团关系留在原毕业院校。
暂缓就业毕业生必须办理离校手续,暂不签发报到证。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毕业生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就业指导中心将其档案寄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学生回校领取报到证及办理户口等手续。
建议:
毕业生应仔细阅读《暂缓就业协议书》中的各项条款,确保按照协议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在签订就业协议或取消暂缓就业时,及时与学校和省就业指导中心沟通,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