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材料怎么交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1:15:41    

申请公租房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证明:

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身、丧偶的,需提供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的单身证明。

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的房屋财产分割证明。

收入证明:

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和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

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

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房产证明:

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提供公房租凭证。

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正式房屋销售合同或其它可证明房屋权属及面积的凭证。

申请家庭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居住证(非本市城镇户籍的申请人)。

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新就业职工)。

公租房申请审批表、家庭成员承诺书、经济住房状况核对查询授权书(可在手机APP或公租房服务平台下载)。

提交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公租房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报,并提交相应材料。

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新就业人员或务工人员需要向所在单位申请。

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相关表格,填写《申请表》并进行公示登记。

将申请材料递交到审批中心,受理单位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审核与公示

受理申请后,审批中心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市公租房管理局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签订合同与缴纳租金

通过审核后,申请人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择合适的公租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按时缴纳租金,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咨询当地公租房管理部门以获取详细的申请指南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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