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期间怀孕怎么办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1:54:12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期间怀孕的女性员工,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不得降低工资、辞退或解除合约关系:

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为由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解除合约关系。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女性员工在孕期的合法权益。

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适合的工作:

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保障休息时间和产前检查时间: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虽然原则上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女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情形不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孕期特别保护的限制。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处理试用期期间怀孕的女职工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也要确保所有操作合法合规。如果女职工在试用期内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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