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公务员年度考核是“不确定等次”?对个人有影响吗?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好多种,主要有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等,年度考核的结果对个人有很大的影响,比如职务的升迁、工资的正常调整、参加遴选等等,最严重的是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是要被辞退的,这些都是和考核结果挂钩的。

对于大多数普通公务员而言,年底的考核基本上以称职为主,能评上优秀的并不多,评不上优秀,并不代表你的工作能力不行,能评上优秀也并不能代表你能力有多强,除了名额限制外,这里面的道道还是很多的。

除了优秀和称职,公务员年度考核还有一种常见的考核结果,那就是不确定等次,哪些情况下公务员年度考核会不确定等次呢?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是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考核。法规条例规定的都很明确,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也是要参加考核的,只是只写评语,结果为不确定等次,年度考核要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这些年在审档案的过程中就发现一些单位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不进行考核,不登记年度考核表,这其实是错误的。

二是病假、事假在当年累计超过半年的。有些单位存在这样一类人,长期病假或者事假,这类人只要病假、事假时间超过考核年度的一半,就只能参加,出具不确定等次的考核结果。

三是被立案审查还未结案的。这类公务员一般也只是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也不确定等次。只有等到结案后,才进行处理,如果这人只是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的是警告处分,那么这年年度考核结果要进行补登记,按规定要补定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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